周二(5月30日),据港媒报道,港交所建议禁止创业板新股全配售上市,规定必须设公开发售部分,而创业板上市门槛提高,亦由原来两年现金流2000万元,门槛将提高至3000万元;预计创业板股东数目设下限;创板转主板的要求亦拟提高,增设最短时间规定,创板股份上市后,要留在创板一段时间,才可以转主板。
港交所
现时创业板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包括:日常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于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2000万港元;上市时市值至少达1亿港元。
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并须符合下列三项财务准则其中一项:
一、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纯利至少5000万港元 (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盈利,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及上市时至少达2亿港元;
二、上市时至少达4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
三、上市时至少达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收入至少5亿港元;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