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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数字货币或提前发行? 但面临五个问题

2017-05-18 14:41 来源:第一黄金网

第一黄金网5月18日讯 近日,比特币勒索病毒袭卷全球,勒索病毒内幕惊人,使得比特币价格创下历史新高之际,数字货币再次站在风口之上。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国内外对数字货币都在大力推崇,数字货币取代纸质货币已是必然趋势。由各主权国家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更具革命性,将会对未来的各国及世界经济产生深远影响。

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不仅能节省发行、流通带来的成本,还能提高交易或投资的效率,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由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还保证了金融政策的连贯性和货币政策的完整性,对货币交易安全也有保障。

数字货币的“留痕”和“可追踪性”能够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度和透明度。同时,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将建立全国甚至全世界统一账本,让每一笔钱都可以追溯,逃漏税、洗钱行为会在监管范围内,甚至有可能实现在刷卡机上自动扣税。

英格兰银行模式

英国中央银行的数字货币(BDC)与比特币不同,作为主权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其模式是有中心化的分布式体系。

中央银行作为BDC体系的核心,控制货币发行以及搭建区块链清算体系。基于英国传统中的小政府概念,BDC采用“痩银行体系”(narrow bank)。以前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打交道,商业银行与企业和个人打交道,现在央行与全民打交道,商业银行作为并列的一级。央行使用区块链技术,设计一个云存储式的分布式账本,作为所有资金转账的清算,全民在央行开户,所有个人、企业以及商业银行间的转账全部使用区块链清算。

央行间接控制区块链,摆脱了很多传统业务,只负责调整货币供应量和系统维护,极大地提高效率,节省成本。得到政府授权的商业银行将负责区块链系统的写入交易信息的任务,同时商业银行取消清算功能,业务收缩,仅限于提供其他金融类服务,例如理财、保险、贷款等。

BDC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央行为全民开设账户,资金永远是安全的。商业银行有倒闭的风险,央行不会。

由政府授权的商业银行负责区块链系统的写入任务,可以避免计算力的浪费,大大提高系统清算速度。相对于比特币的每秒7笔交易,BDC可以达到2000笔以上,并且随着写入节点(政府授权的商业银行)的增加而增长。

英格兰银行的BDC体系在设计之初就避免了比特币系统货币发行上限值的问题,中央银行可以根据需求增发或减少货币。

由于央行实时掌握全国资金的流动细节,通过数据挖掘,可以精确计算出货币流通速度,制定实时的货币政策。以往由于统计工作复杂,货币政策的制定要落后于经济状况的变化。

由于全国所有的交易都会被记录,由此便可完全杜绝金融类犯罪,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极大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中国可能采用的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体系(CDC)与BDC有很大的不同。CDC模式仍然采用传统银行的二元结构,由各商业银行负责清算工作,区块链只负责存储清算结果。由最底层的清算中心(市县级)先进行清算,然后将清算结果提交到上一级清算中心(省级),再由省级清算中心提交到央行进行总清算,随后将清算结果写入区块链。各商业银行作为节点,需得到央行的授权。央行直接控制区块链及省级清算中心,间接控制省级以下清算中心。央行的相关部门可以利用区块链中的信息,通过数据挖掘开展相关工作,例如反洗钱、反贪污,制定经济政策等等。

CDC发行的数字货币更多的是基于传统货币的电子化,本质上是一种类似于现金的货币文件模式,此文件会记录此货币从诞生到消失的所有交易信息。与BDC不同,CDC模式中的数字货币,本质上是货币的流动,而不是解锁货币的钥匙在流动。

例如,一个100元的CDC货币,当前持有人A将此100元货币交给B,用户A储蓄该100元的商业银行会进行资金清算,在货币中记录从“用户A”转账给“用户B”,然后将此文件发送到用户B的账户上。同时该商业银行将此清算信息提交到上一级清算中心,依次直到省级清算中心将此交易记录写入央行的区块链。

CDC的优势在于:

与现行的传统银行模式兼容,也适用于目前的网络支付手段(网银、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与之前的模式相比,改变幅度较小,系统性风险较低(BDC使用区块链作为全部交易的清算中心,系统性风险较大,尚有待完善)。

相对于中国的国情,CDC模式有助于实现对社会的精细化管理,例如可以直接征收消费税。

与BDC相同,由于全国所有的交易都会被记录,由此便可完全杜绝金融类犯罪,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极大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与BDC的不同之处在于,CDC模式由于采用了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共同清算体系,监管能力更强,并可以对资金进行追缴。更大的意义在于,政府可以人为控制资本流向,让资本去政府想让去的地方。

智能化时代以大数据为基础,数字货币中的交易信息又是一切经济数据的核心,重要性以及全面性远远超过电商、搜索引擎(阿里、百度等)等积累的数据。

BDC模式下,央行并不控制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却可以访问央行的区块链。如果某一授权节点拥有强大的运算力,在没有相关法律的制约下,会造成数据资源损失,用户的隐私权受到侵犯等问题。

英国的商业银行多为私人控股,通过对央行的区块链进行数据挖掘,可以攫取到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其金融衍生产品服务,或者转售给他人,将公共利益转变成私人利益。CDC模式下,由于商业银行只负责清算,没有记录或读取区块链的权利,可以有效避免此问题。

两种模式的利弊

对于BDC模式与CDC模式,目前都存在一定的不足。BDC由于采用区块链清算,监管能力不强,并且目前还没有一种较好的资金追缴机制;CDC的二元商业银行及中央银行清算模式,相对于BDC的“痩银行”模式,机构过于臃肿。本文提出了一种综合两种模式优势,同时又能较好地解决当前两种模式不足的数字货币体系。

由中央银行设计两个系统,一是用于存储交易信息的区块链;另一个是清算系统,两个系统由央行直接控制。央行给全民开户,所有商业银行的清算权收归央行,所有的交易都要通过央行的清算系统进行实时资金清算,央行也不再需要商业银行负责区块链的写入工作,由清算系统在清算任务完成后直接将交易记录存储于区块链。

即,每当一笔交易发生时,都要向央行的清算系统进行通信,清算系统完成清算后,将交易信息反馈给用户,则交易完成,清算系统将信息写入区块链。央行的相关部门可以利用区块链中的信息,通过数据挖掘开展相关工作。由于实时监控资金流向,央行也可以由此来制定实时的金融政策,或者在未来利用人工智能系统,更高效地进行实时管理。

数字货币

货币设计上综合BDC与CDC,即在每一个单位货币上加锁与解锁,实现资金流转。例如,用户A向用户B转账101.2元,这笔钱由一个100元、一个1元和一个2角钱组成,在A与B发生交易时向中央银行的清算系统进行通信,清算系统将A加到这三个货币上的锁(由A的ID经过哈希运算生成)解除,然后将B的锁(由B的ID经过哈希运算生成)加到这三个货币上。当用户B要使用这三个货币时,通过对B的锁进行反哈希运算,得到B的ID,进行验证之后用户B便获得三个货币的使用权。当交易完成后,清算系统将交易信息写入央行的区块链。

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由于取消了二元体系以及商业银行记录区块链的功能,所有的交易清算和记录都要经过中央银行,对于中国规模巨大的人口数量,系统的交易处理速度需要按照10万的数量级进行设计(支付宝在“双11”的交易处理速度为每秒4.75万笔),同时还会带来海量的交易信息。

这对于网络传输、信息安全、海量存储技术以及系统的计算力等等提出了诸多挑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网络传输能力提升(5G和千兆宽带),保密技术的进步(量子通信),存储技术和计算力的突破(量子计算机),这种模式最终会得到应用。

数字货币对各国社会经济的意义尤为重大,数字货币意味着中央政府掌控国民经济的能力空前加强,社会中每个个体的金融活动都可以被观测到。然而,在数字货币时代,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权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通过数字货币,人们或许能够发现亚当斯密笔下的那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看不见的手”,从而能够从根本上了解经济运行的规律。

在未来,数字货币的应用可以让中央政府做到时刻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从宏观到微观。由于人们找到了那双“看不见的手”,经济政策第一次变得如此“科学”。这就会导致国民经济越来越朝着一种“计划性”发展,这也许正是真正意义上的计划经济。

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五个问题

当前,各国央行自觉不自觉地、不同程度地都在扩张货币供给,然而货币回笼渠道依然陷于既有的政策模式,这就不可避免地意味着难以逆转的通胀政策趋势。中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仍临5个问题。

1、账户体系问题

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核心目标旨在确立新的法定(数字)货币账户体系。现代货币是账户货币。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标志着,一元化的货币账户体系裂解为二元货币账户体系。由此,法定数字货币账户体系确立后,数字货币的更新迭代亦将在此一账户体系内完成。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之前,法币即为银行货币,银行账户体系是唯一的货币账户体系。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后,法币一分为二:银行货币与数字货币。两套货币体系,需要两套账户体系:银行账户体系和数字货币账户体系。这就是说,必须在银行账户体系之外另行建立一套数字货币账户体系,以满足发行和运行数字货币的需要。数字货币账户体系和非数字货币账户体系之间虽或有连接,但两套账户体系各自运行,平行而不相交。

此外,“法定数字货币”产生,既有的所谓数字货币为“私人数字货币”。这就出现了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的界分。那么,法定数字货币账户体系与非央行发行的私人数字货币账户体系之间,是否出现连接?这便完全取决于监管要求,且私人数字货币与商业银行之间既有的账户联系或也将受到新的监管约束。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价值基础、发行逻辑、技术约束诸如此类的问题,关乎数字货币本身。然而,法定数字货币的真正到来,其冲击首在账户体系方面。简言之,法定数字货币自身的技术调整、升级或完善需要一个有效的进程,但是账户体系的确立与运行为之提供了一个现实基础。

2、会计科目问题

法定(数字)货币账户体系的建立标志着:将数字货币资产纳入财务会计科目,成为法定资产。数字货币是数字资产,当前,数字资产是私人数字资产,并不能进入财务报表。原因很简单,缺乏必要的会计科目。即便可以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但是,开立数字货币资产的账户亦须明确的法律支持。简言之,当前数字货币概为私人数字货币,不仅是私人发行,且只能自然人个人持有,法人机构事实上难以自身名义直接持有数字货币。换言之,数字货币尚不属企业的、法定的账面资产。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彻底改变了这种局面,法定数字资产将能够入账,法人机构将能够直接持有数字货币资产。数字货币资产或以数字货币计量的资产,与银行货币资产,这两大类资产及其活动,将更有效地刻画实际经济活动。就整个社会经济体系而言,数字资产账目化将刷新社会财富的机构,极大地推进数字资产的结构性增长。

这也意味着财务活动亦将分化为:以数字货币为基础的财务活动与以银行货币为基础的财务活动,两类货币活动的财务表现将越来越难以无差别地统一在既有的财报体系中。这就意味着,在未来,数字货币活动将与数字财务报表将与相匹配,而不是与银行货币计量的财务报表相妥协。财务报表亦终将裂解为:数字货币财务报表与银行货币财务报表。

3、现金回笼问题

发行数字货币,促使央行拥有“新”的货币回笼渠道与健全的货币政策体系或机制。相对于银行货币而言,非银行发行的网络数字支付工具,都可以被看作是私人数字货币。它们并非都是所谓的技术创新的产物,不少私人数字货币正是一系列众所熟知的网络支付手段,其所依赖的账户体系并非是银行账户体系,而正是银行账户体系之外创设的网络数字支付账户体系。私人数字货币与银行货币存在着1:1的比例兑换关系,这兑换活动类似以往私人数字货币账户里充值,从而完成了私人数字货币的发行,而其运行则在银行账户体系之外的私人数字货币账户体系内运转。私人数字货币的发行与运行扩张了事实上货币供给,改变了商业银行的存款结构,影响了货币当局的货币调节机制。换言之,私人货币本质上是一种竞争性货币,对于银行货币持续保持压力,并在网络经济中所占据的优势地位越来越明显。最为重要的是,私人数字货币对于银行货币的巨大挤压或竞争,在事实上,扩张了货币流通总量,而没能有效地回笼到中央银行系统。

中央银行发行数字货币,有助于抑制过于强势的私人数字货币,使受其挤压而近乎退出流通的银行货币通过兑换成法定数字货币,而实现有效地回笼到中央银行系统。反言之,如果缺少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私人数字货币不仅持续地扩张货币供给,挤压银行货币,而且难以回笼货币。长期下去,不仅对于银行货币造成损害,而且会对货币当局的政策性调节构成障碍。

因此,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将在相当程度上扭转乃至终结私人数字货币对于法定货币的竞争优势,使央行的货币政策手段能够延伸到数字货币流通领域,且能够使央行具备通过数字货币回流银行货币的能力与渠道,从而稳定货币供给的结构与规模。

当前,各国央行自觉不自觉地、不同程度地都在扩张货币供给,然而货币回笼渠道依然陷于既有的政策模式,这就不可避免地意味着难以逆转的通胀政策趋势。法定数字货币将有助于逐步有序地大量回笼流通中的现金,特别是私人家庭部门的现金流量,这对于在扩张货币供给与控制物价水平之间有效地实现政策平衡意义巨大。

4、网络支付问题

数字货币发行与流通将改变网络支付体系的格局。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将使企业部门能够持有并流通数字货币,从而改变数字货币基本上由个人持有的局面。同时,个人所持有的数字货币,在机构上也发生了本质变化,亦即,不仅持有私人数字货币也持有法定数字货币;且鉴于法定数字货币是唯一的而私人数字货币是多样的,这样一种“一对多”的格局决定了法定数字货币将具有主导数字货币的地位。

由此,私人数字货币相互竞争的格局,将因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而发生变化与调整,亦即,法定数字货币可能成为“主数字货币账户体系”,而私人数字货币账户体系则降为辅助的货币账户体系。

换言之,法定数字货币账户体系将取得基础数字货币账户体系的地位。进而,各数字货币账户与商业银行的银行货币账户之间的联系,将让位于法定数字货币账户体系之间的联系。简言之,私人数字货币“与商业银行的联系”,极有可能被“与法定数字货币的联系”所替代。

这就使得既有的网络支付体系的格局将发生变化,亦即,法定数字货币账户体系作为网络支付或兑换的基础账户体系,私人数字货币或银行货币随之失去网络支付的既有地位。由此,各私人数字货币之间的竞争格局也将受到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与左右。这也意味着,由私人数字货币或网络支付手段所形成资金流通的账期结构或相互竞争,将受到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与流通的极大改变,网络支付体系的格局面临事实上的重新洗牌。

5、财税结构问题

通过财税等途径,政府部门直接作用于数字货币需求与供给。当法定数字货币实现入账后,企业部门与个人都有能力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缴纳税金,从而迅速改变大量网络经济活动免税或低税的基本局面。法定数字货币成为税收来源,将扩大法定数字货币的使用范围与需求结构,也意味着只需扩张法定数字货币发行规模,实现财税数字货币化。

财税数字货币化,将改变财税的货币结构,进而,税收数字(货币)化必然发展到政府部门债务的数字(货币)化。发行与交易数字货币公债将极大地扩张法定数字货币的持有结构和流通结构,从而使发达数字货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以及更为基础性的市场交易地位。

中国网络数字经济发展迅猛,规模巨大,这对于人民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提供了良好的流通基础,特别是网络支付手段的普遍应用,使得法定数字货币的的发行基础初步具备,且流通场景更趋于成熟。这些决定了,继电商平台经济、网络支付经济巨大浪潮之后,中国网络数字经济将迎来一场更具创新力的数字货币浪潮的全方位的冲击与推进。

单日4600亿的流动性释放 央行为什么要逆势放水?——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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