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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新规:境内现金交易5万起上报 支付宝一同被监管

2017-01-02 15:18 来源:第一黄金网

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在此《管理办法》中,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并首次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纳入责任主体范围。这意味着,像支付宝和财付通都被纳入监管,那么对我们日常消费转账有无影响?

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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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管理办法》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为:

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

三是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管理办法》对现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两部规章进行了调整修订。《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三是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等业务逐步推进,境内居民个人跨境业务逐步放开,居民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会更加频繁,设计专门的人民币报告标准,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人民币跨境交易数据,开展风险监测。”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比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利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向境外汇款1万美元,则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对自然人客户“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大额跨境转账交易报告标准是《管理办法》的新增标准。

一位银行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央行此举并非针对收紧跨境资金流动,而应该主要是出于防风险的考虑,一定程度上会增加非正常交易的成本。

非银支付机构首次被纳入上报责任主体范围

新版《管理办法》新增了“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的适用范围,并表示《管理办法》同样适用于非银行支付机构。

近些年来,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在此次修订《管理办法》首次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体责任范围。第二十五条中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汇兑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办法。

央行数据显示,第三季度,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440.28亿笔,金额26.3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83%和105.82%。根据易观数据显示,支付宝和财付通(包含微信支付、QQ钱包)分别占据移动支付交易份额前两位,两者在2016年三季度的市场规模占比分别为50.42%和38.12%。

据人民网报道,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责任主体扩容至非银行支付机构很有必要,“就应该将物理网点和网络电子渠道都纳入其中。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服务已经普遍,这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此外,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即以“合理怀疑”为基础开展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对日常消费转账有无影响?

报告起点降低对市民日常消费、转账是否有影响呢?对此,某股份行广州分行负责人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表示,《办法》规定的报告工作主要由金融机构完成,现各商业银行已建立监测系统,后台可以自动生成报告,而市民在正常交易中并无感受。

“因此,报告起点降低并不意味着超过5万元的交易容易受阻,银行仍会正常受理,但会对一些高频小额的资金往来多加监测”,前述股份行广州分行负责人表示,新规主要扩大银行的监测范围,但对市民影响不大。

中国央行:2017年中国GDP增速目标可放宽到6-7%-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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