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9月11日讯(记者 王婉莹)今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称,协会在自律管理中发现,部分证券公司在开展服务于中小银行的投顾业务过程中,存在控制客户交易,将自营、投顾等业务混同运作,通过变相资金池在不同账户间调节收益以及利益输送等问题。
(图片来源:交易间协会)
记者获悉,为加强债券市场规范,近日交易商协会约谈了投顾业务规模较大的主要证券公司,督促其严格隔离不同业务条线,规范投顾展业和服务方式,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并要求证券公司对投顾业务进行全面认真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协会报告自查情况,提交全部投顾协议。对于自查未如实反映问题的证券公司,交易商协会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自律措施。
同时,交易商协会将要求金融机构向协会备案投顾协议,对于证券公司及中小银行在投顾业务中暴露的机构业务内控和公司治理不到位问题,将建议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规范机构展业。交易商协会将持续强化银行间市场交易自律管理,制定投顾业务相关自律规则,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约谈或主要针对券商债券投顾业务的不规范操作。据了解,债券投顾业务的核心在于利用券商的专业团队和投资经验,为机构提供市场研究、债券交易、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支持。眼下,中小商业银行等主体有明确的债券投资顾问需求,也希望通过与券商合作,提升债券投资的效率和收益,降低市场风险。
就具体操作而言,委托人聘请券商作为债券投资顾问,帮助其市场上寻找合意的债券资产,为其提供市场研究、债券交易、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委托人根据自身情况及监管要求做出自主决策,对投资行为负责。投资顾问不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原则上也不提供流动性支持。
若券商将自营、投顾等业务混同运作,可能会导致多种风险混杂。
北京某头部券商投资顾问对蓝鲸新闻记者指出,譬如,通过投顾业务,券商可能会影响到客户的交易决策,使其与自营交易利益一致,但未必基于所服务机构的最佳利益;其次,通过混同运作方式,可能会形成变相资金池在不同账户间调节收益以及利益输送,这种做法也会掩盖真实的投资表现和风险,涉及到不公平的收益分配。
从合规风控角度来看,对于券商各业务条线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向来是监管重点,要求机构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事实上,为了打击利益输送行为,今年以来交易商协会也是频频动作。8月,交易商协会官网公告,查处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出借账户和利益输送等国债交易违规行为,部分严重违规已移交央行实施行政处罚。
同月,交易商协会对江苏常熟农商行、江南农商行、昆山农商行、苏州农商行等4家农商银行启动自律调查,以上机构涉嫌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涉嫌操纵市场价格、利益输送。
7月,交易间协会公告称,6家货币经纪公司在债券撮合交易留痕等方面涉嫌存在违规行为,涉及部分交易即时通讯工具运营商,对相关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4月,交易商协会根据市场机构反映的情况发现,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存在涉嫌违规代持、出借债券账户等行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对6家中小金融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加大对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也是下阶段交易商协会的工作重点。(蓝鲸新闻 王婉莹 wangwanying@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