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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税收优惠力度较大,养老第三支柱启航

2022-11-04 19:00 来源:蓝鲸财经

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同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信息报送和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实施个人账户制,每人每年缴纳上限为12000元

根据《办法》,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在开设方法上,《办法》明确,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介绍称,“这两个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在个人养老金机构与产品管理上,《方法》要求,人养老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基本特征。另外,在符合监管规则及产品合同的前提下,支持参加人进行产品转换。

同时,为维护参加人利益,办法强调,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实施递延纳税优惠,领取时缴纳3%个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此次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此前在9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这意味着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也可以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继续教育等其他专项扣除一样参与税收优惠,提高了缴费者个税起征门槛,真正让利于投资者。

个人养老金加快落地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文件出台,确立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

时隔2个月,证监会推出《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公募基金行业参与个人养老金的制度安排,为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更加明晰的操作路径。

面对个人养老金的亿万财富市场,各大基金公司摩拳擦掌,在《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出台后,第一时间发布营销内容。

华夏基金找来知名眼科医生陶勇担任华夏基金健康养老唤醒官;上投摩根基金联合蚂蚁理财智库发布《2022当代青年养老规划调查图鉴》;招商基金发布“养老有招”品牌理念片……多家基金公司发力,抢滩个人养老金市场。

在商业银行方面,据其他媒体报道,个人养老金试点银行正在与人社部信息平台、金融行业平台开展对接,部分银行围绕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制度建设、系统建设等打造个人养老专区,已有国有大行面向首批小部分客群内测个人养老金账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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