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11月2日至16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租购并举的发展方向,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形成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体系,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居住需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规范租赁行为,平衡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一是严格住房出租要求,明确出租住房应当遵守的规定,禁止群租;二是细化完善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具体要求;三是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鼓励当事人订立长期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
此外,要加强市场主体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一是加大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的管理,包括建立备案制度、从业人员实名从业、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实行合同网签、资金监管要求等;三是对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突出民生保障,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作用。一是确立目标定位,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二是加强源头规划,明确编制专项规划以及重点布局要求;三是明确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设置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优化申请审核流程、完善配租使用规范、规范租金和租期。
最后,坚持服务监管并重,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一是明确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二是强化对承租人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的保障;三是建立租赁价格监测机制,稳定租金水平;四是明确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保障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基本生活。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是继北京之后,又一个规范住房租赁、长租公寓等新兴业态的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租房人口规模大,租金水平高,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上海市约38.7%的家庭户在租房住。根据中指50城住宅租赁价格指数,今年10月上海住宅平均租金为83.7元/平方米/月,租金水平居50城前列;租金收入比超30%,居民租房压力较大。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徐跃进认为,《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租房环境,促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加快建立。在北京、上海的带动下,未来或将有更多的城市出台住房租赁的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