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通宝为清代钱币之一,清文宗咸丰年间(1851年-1861年)铸造。咸丰通宝钱径2.2~2.6cm、重2.4~4.2g,其中大样钱鲜见,而更多为私铸劣质薄小钱,期间鹅眼钱重不足1g。
背文满文各宝局名,常见者大约20局左右,尤以“宝台”局“阿克苏”局“宝通”局所铸为稀少。传世尚有“咸丰通宝”雕母数种,极为珍贵。
此枚咸丰通宝二十,圆形方口钱,直径为4.6cm。正面铸有“咸丰通宝”,大多楷书直读,背面铸有“二十”二字,左满文“宝”,右满文记局,计有:“宝泉、宝源、宝直、宝蓟、宝德、宝河、宝济、宝晋、宝陕、宝巩、宝苏、宝浙局、宝昌、宝福、宝台、宝武、宝南、宝广、宝桂、宝川、宝云、宝东、宝州、宝黔、宝伊、阿克苏、喀什噶尔、叶儿羌、库车”共29局。
咸丰元年首先准备开铸“咸丰通宝”制钱。由于鸦片战争、列强的掠夺和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发生,钱局铸造制钱已很难正常进行,很多省钱局实际上处于停顿状态,即使开铸,也是偷工减料。
因而造成咸丰通宝制钱精好者少,而粗制滥造的多,大都质劣而轻小,或造成铁钱、铅钱代替铜钱。咸丰元年时,规定钱重一钱二分,至第二年,变为一钱,但具体铸行大多轻于规定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