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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9月30日报道,海关总署近日发布了2020年第110号公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从钦州港海关了解到,2019年,钦州港累计进口原油957万吨,按物量值排名第一。钦州港已连续8年成为最大的海上原油运输港。
钦州港海关监管第四科科长李学兰表示,根据对原油进口企业的调查,“先放行、后检验”的检验监管模式一旦实施,将进一步保障原油炼制企业稳定生产,避免停产、减产原油停滞不前带来的减产风险。通过“先放行后检验”的政策支持,预计2021年可节约仓储物流成本1000多万美元,将形成巨大的政策红利和双赢局面。
近年来,海关总署对大宗商品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2018年底海关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矿产品监管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4号),对进口铁矿石等矿产品实行“先放行后检验”;2019年,海关总署发布实施《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大宗商品重量标识监管方式的通知》(2019年第159号公告),进口铁矿石、原油等大宗商品的权重鉴定,根据企业申请逐批调整。
钦州港海关依企业申请重新调整了进口原油等大宗商品的重量鉴定监管模式,在新的重量鉴定监管方式下,进口原油减少了货物在港的滞留时间,加快了港口运作的效率,受到了船舶运输企业、港口运营企业和货物进口企业的多方好评。(完)
温馨提示:油价10月9日24时调整,目前预计上调油价80元/吨(0.06元/升-0.07元/升),每天的数据都会变化。具体操作请关注金投网APP,查询最新油价,提前知道油价上涨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