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TD强行平仓制度,其是指会员、客户违规时,上海黄金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上海黄金交易所对其实行强行平仓: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追加的资金转入交易所账户,清算准备金额小于零;
2、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3、根据交易所紧急措施应进行强行平仓的;
4、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
近年以来,黄金市场价格涨幅较大,市场风险增加。为了防范黄金延期合约的交易风险、保持市场稳定、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金交所自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日终清算时起,调整黄金Au(t+d)、Au(T+N1)和Au(T+N2)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至11%。
如果黄金价格波动继续加大,交易所将根据《中国现货交易网管理办法》进一步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市场风险。黄金TD价格涨跌幅度限制制度为防止非正常因素对交易价格的干扰,交易所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实行价格涨跌幅度限制制度(简称涨(跌)停板),延期交收交易所允许的每日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暂定为±5%,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当连续出现同方向的涨跌停板时,交易所将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