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6月30日)周大福公布,黎寿昌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自2017年7月1日起生效。黎先生获委任后,执行董事及现任公司秘书郑炳熙先生将担任公司的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而执行董事孙志强先生将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
周大福
公告称,黎先生为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及公司的法务总监。在加盟周大福企业和公司之前,黎先生担任的近律师行企业融资部的顾问。他对于企业融资、公司及商业法务与合规方面拥有30多年执业律师经验。
周五(6月30日)周大福公布,黎寿昌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自2017年7月1日起生效。黎先生获委任后,执行董事及现任公司秘书郑炳熙先生将担任公司的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而执行董事孙志强先生将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
周大福
公告称,黎先生为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及公司的法务总监。在加盟周大福企业和公司之前,黎先生担任的近律师行企业融资部的顾问。他对于企业融资、公司及商业法务与合规方面拥有30多年执业律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