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黄金饰品以旧换新;有本店发票或购物凭证,验金合格后每克收取12元加工费,按当日饰品价格折价。
无本店发票或购物凭证,验金合格后按实际克重每克收取25元加工费,按当日足金价格折价。
铂金饰品以旧换新需要凭本店发票,验金合格后每克收取20元加工费,Pt900扣除损耗10%,Pt950扣除损耗5%,Pt990扣除损耗3%,千足铂每克收取30元加工费,扣除损耗3%。
以上铂金饰品,均按当日对应材质非高工类饰品价格折价。K金饰品以旧换新需凭本店发票,不收取加工费,验金合格后按当日足金价格的75%折价,扣8%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