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黄金网消息,近日,深交所发布与深港通相关的八大业务规则,其中重点提到,单只股票单日卖空比例不得超过1%。
9月30日,深交所发布与深港通相关的八大业务规则,其中重点提到,单个深股通交易日的单只深股通股票担保卖空比例不得超过1%;连续10个深股通交易日的单只深股通股票担保卖空比例累计不得超过5%。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港通业务规则的制定充分吸取了沪港通成功经验,体例架构和主要内容与沪港通基本保持一致,同时突出了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特色,扩大标的股票范围,引入市值筛选标准,切实防范中小市值股票跨境市场炒作和操纵风险。
深港通
深股通股票包括以下范围内的股票: 截止日前六个月A股日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上市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上市时间计算市值)的深证成份指数及深证中小创新指数成份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除ST及*ST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和B股等股票外,原则上将成为深股通股票。
港股通股票包括以下范围内的股票: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且成份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十二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不低于港币50亿元,上市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上是时间计算市值;A+H股上市公司在联交所上市的H股。但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被实施风险警示、被暂停上市或者进入退市整理期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A股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或者被上交所暂停上市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在联交所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交易的股票;深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除外。
另证监会昨日还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若干规定。 其中还提到,单个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证监会表示,除去援用2014年6月沪港通的原则和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和职责等大部分内容外,规定有三方面变化,一是适用范围由沪港通拓展至深港通;二是投资者适当性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三是为未来货币兑换机制的完善预留了空间。
上市公司配股要求:
在港股通下,香港公司对内地投资者配股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对等原则,对方上市公司向本地投资者配股,两地在监管内容上大体相当,一般不额外增加监管内容;二是相互信赖原则,主要依赖于对方的监管,建立监管信息协议机制;三是不显著增加上市公司额外负担。证监会基于香港方面的核准意见进行监督,香港上市公司的文本效应,做出原则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