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已成为市场广泛关注的事项。不少公司任性更名,动机不纯,意在炒作,引发各方普遍质疑。9月30日,上交所对外发布《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修订相关公告格式指引,对公司变更证券简称,提出相应的规范要求。
股市
证券简称变更乱象频现
据统计,2013年初至2016年7月底,除被实施*ST、ST情形以外,沪市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共计131单。大部分公司变更简称有其实际需要和合理性。
一些公司变更简称也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公司为迎合市场热点题材,在无相关主营业务、无人员配备、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三无”情况下,直接按新业务名称进行更名,引发投机炒作,造成股价异动,给市场正常秩序和价值投资理念带来负面影响。
更有甚者,证券简称在读音或汉字构成上,与其他公司高度相似,使人傻傻分不清楚。证券简称作为交易信息的一部分,应当具有一定差异性和明显的辨识度,过度相似,给投资者识别带来了一定影响和不便。如不注意,甚至容易买错股票。证券简称变更虽属公司自治事项,但任性起名所带来的市场乱象,亟待规范。
变更简称须与主业相关
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证券简称外部性强、市场影响较大,针对上述问题,《指引》在尊重公司更名自治的基础上,着重从信息披露角度,对变更证券简称内容与形式,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性要求。
《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应当基于自身经营发展实际需求,不能出于投机炒作、不当市值管理等不法目的,或者单纯为了变更而变更。证券简称除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更重要的,是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商标或品牌等与公司经营特点有关的要素,向投资者揭示公司的实际情况或核心价值,不得利用变更证券简称误导投资者。
交易所重在信披监管
具体来说,对于明显不符合规则要求的,可以要求公司改正,公司未按要求改正的,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说明理由,在上市公司充分说明理由前,可以不予办理。对于市场反映强烈、提出质疑的更名事项,将视情况要求上市公司通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向市场和投资者充分说明更名的主要情况和理由,避免投资者产生误解,抑制投机炒作。
因简称变更引起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的,还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及时启动核查。涉及信息披露违规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